以协作理念推进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2023年09月04日 12:06:51 来源: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作者:李祥林 编辑:崔凤娇

编者按:2023年8月28日,阿坝州“国家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在成都举行,四川省非遗保护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李祥林参加座谈会,围绕“以协作理念推进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作了主题发言。


以协作理念推进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来参加这次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会议,很乐意,也有话想说,感谢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体旅局邀请。实事求是地讲,作为本省非遗保护专家组成员,我和在座的刘志荣教授对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都有深度介入。2008年“5.12”汶川地震发生,抢救保护濒危的羌族文化成为举国上下乃至世界关注的课题;2008年10月,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获得批准。该保护区规划编制便是在此背景下提上议事日程的,从这项工作起步,省上的相关专家就直接介入了,从编制理念到框架酝酿到文稿商讨,再三开会研究,反复琢磨内容,直到现在我的电脑里还保存着该规划屡屡讨论后形成的多种版本。实事求是地讲,在政府主管部门主持下完成的“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实为融汇专家们集体智慧的结晶。

今天应邀来参加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建设如何提档升级的座谈,我想讲的一个关键词就是“协作”。刚才听了汶川、茂县、理县的文旅局长们对各县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的汇报,应当承认,他们各县的工作都做得好、做得有亮色。当然,“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一个整体概念,作为整体的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走到今天理应超越各说各话阶段,尽管各家讲好各家故事是必须的。时代在前行,事业要发展,视野需拓展。我认为,今天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要在原有成绩上提档升级,一个关键词不可回避,就是“协作”。也就是说,对于今天保护区建设的各级人员来说,一个意识需要强化,就是协作,区域的协作,方方面面方面的协作。从去年到今年,我多次应邀参加成渝两地协作共谋发展的调研(如民间工艺方面、戏剧艺术方面),行走基层,实地考察,见闻多,感受多,也收获多多。

“协作”是当前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不可忽视的。触发我今天讲此话题的原因,是国家刚刚把陕西也列入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多年来,谈到羌族生态文化保护区,我们习惯的是讲阿坝州、讲绵阳、讲羌族聚居区核心四县,以及讲阿坝州的松潘、绵阳市的平武。实际上,陕西省的宁强、略阳(乃至甘肃凤县),也是跟古羌迁徙史有密切关联之地,羌文化同样是这些地方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所注重的人文符号。“5.12”地震后,我专门去陕西那边走访过,并在2014年出版的拙著《城镇村寨和民俗符号——羌文化走访笔记》中写下了“秦巴山区古羌州”等篇章。如今,将陕西省相关县份列入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合乎情理的。前不久,我去甘肃临夏,参加“史前文化论坛”及学术考察,提交论文和接受采访都谈的是从尔玛人的口头文学看古羌迁徙史。岷江上游的羌族讲他们的先祖来自大西北,来自甘青河湟地区,口头作品《羌戈大战》便述及此,宁强县、略阳县皆属古羌的迁徙地。陕西被列入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原因,一方面是从历史文化角度来考虑的,另一方面是从当代旅游角度考虑,当地在借助羌文化这特色资源来做文旅融合。

随着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概念扩大,我们的保护理念和保护工作是不是还满足于各自为政呢?不能不看到,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当今中国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国家层面设置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是站位于全局的,是站位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大格局来考虑的,所以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难以停留在地方各自为政的视野中,理应在“协作”中走向携手共建。换言之,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建设走过了早期和中期阶段,成绩有目共睹,如今步入后期,怎样把工作做得更上台阶,这的确需要好好谋划,为此我提出“协作”这个关键词供主管部门参考。如何“协作”,我认为至少有三个层面须重视:

首先,是内部区域协作。所谓内部,指的是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涉及的阿坝州以及四川省。按照大家熟悉的表述,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是2019年12月文旅部批准设立的,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汶川县、理县、茂县和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为核心县份,兼及毗邻的阿坝州松潘县、黑水县和绵阳市平武县的相关区域,涉及7个县、102个乡镇、971个村寨,总面积23225.83万平方公里,保护区内人口总数81.9万,主要民族有藏、羌、回、汉,其中羌族人口27.82万,占全国羌族人口的96%以上。在此区域内,州与市、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之间,以及市州与区县、区县与乡镇、乡镇与村寨之间,都存在如何协作共建、协调发展的问题。每个地方,做好本区域内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固然很重要、很有必要,但是,为使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向更高层面提升和谋取更大发展,立足当下国情,我们今天一定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样一个大前提下来讲各方协作问题。实际上,当今国情是国家政府非常支持跨区域协作,讲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的交往、交流、交融,也就是人们简称的“三交”,正是站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时代高度上的。羌族文化生态保护的内部区域协作,要明确提上议事日程,这符合当前国家的方针政策。

立足四川,谈到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内部协作,有个问题回避不了,就是“5.12”地震后从汶川迁出去的村寨,包括在政府安排下迁徙到邛崃南宝山的直台寨、夕格寨,后者如今叫木梯村。迁往成都地区的这两个羌族村寨的羌文化传统深厚且保存较好,地震后我特意去走访过,并在拙著中留下了相关篇章(李祥林《城镇村寨和民俗符号——羌文化走访笔记》之“南宝山上新羌寨”)。这两个寨子的村民生活得到了迁出地和迁入地的热情关心,像我们州里这边,阿坝州和汶川县一直都做得很好,对迁出去的这两个羌寨给予了大力支持。但是,客观原因使然,当初编制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时,没有涉及这些外迁村寨。因灾害破坏了生存空间的这些羌族村寨,其文化传承和保护牵动着大家的目光,为了让这些村寨的羌族文化项目纳入迁入地的非遗名录评审,我们诸多专家做了多年努力、付出了诸多心血,开会呼吁,撰文呼吁,如今终于有了善果,这事在省市文旅主管部门协调下得到妥善解决。从此以后,成都市、四川省的非遗代表作名录中均有了来自这些灾后外迁村寨的羌族非遗项目及传承人。目前,如何在区域协作理念下将这些外迁村寨名正言顺地纳入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整体,对此加以通盘考虑,使保护机制长效化和常态化,是有具体工作需要做的。

其次,是内部与外部区域协作。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概念在拓展,建设该文化生态保护区,立足阿坝和绵阳、立足四川是理所当然的,但与此同时,视野需要扩大,看到与羌有关的毗邻省份。2008年10月批准设立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涵盖陕西省宁强县、略阳县的。2023年7月17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议名单》,拟将陕西列入“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意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保护,进一步推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经过对这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以材料审核、实地暗访和专家评审方式进行验收后的慎重举措。7月26日,名单得以确认。宁强和略阳,我相继去实地考察过。宁强古称“宁羌”,名称便提醒这里曾是古羌人栖居地。“玉带河清绕郭还,五丁道开认斯间。东流汉水三千里,南障西秦第一关。神禹踪迹犹有字,顺平故垒尚名山。溯源莫问羌人事,仁化而今溥八蛮。”该诗题为《宁强怀古》,作者张端甫,为贺民国三十一年(1942)宁羌州改名宁强县而作。按照当地讲述,“从夏商时期羌人迁居陕南,宁强就有了羌族文化艺术,其后不断发展繁荣,成为陕南文化的主体”(2012年10月李祥林抄录于宁强县东山观羌族文化博览园)。今天在略阳城中心广场上,如我所见,亦有巨型石雕壁饰题为“氐羌南迁至略阳”,提醒着游客。

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以阿坝州为主体,这没有疑问。今天,形势发展了,我们在继续立足阿坝、立足四川的同时,不能不考虑陕西、甘肃,甚至再大一点,乃至于贵州、湖北,这些地方都理应跟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话题有关联。比如,“在贵州江口,羌族则主要聚居在县境东北部的桃映乡匀都村漆树坪组”,如今“江口县也正在把漆树坪作为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村寨努力推出,并且明确以‘羌族文化旅游’作为该乡‘主要经济产业’之一。打造‘贵州唯一羌寨’,这是见于当地文化旅游类招商引资项目书的说法”(李祥林《迁居羌民的族群生活与文化记忆》)。在我看来,对于这些地方,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自当将其置于视野之内,因为它们都属于中国羌族大家庭的成员。惟有这样,方才符合当今上上下下都在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理念,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必定要在跨区域协作中体现整体性保护。

第三,是保护区内多民族协作。尽管这个话题我们在规划酝酿之初就有涉及,但今天我觉得依然有必要强调。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以“5.12”地震后羌族文化的修复和保护为抓手,同时旨在推动保护区内多民族文化共同发展、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融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在羌族聚居的四川地区,羌族文化源远流长,在历史进程中也不断汲取汉族以及其他民族文化而发展壮大,并且体现在语言、服饰、饮食、民居建筑、风俗习惯、礼仪节庆、口头艺术、手工技艺等诸多方面。大致说来,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包括核心文化区和相关文化区。从所处地域看,羌族分布于汉族、藏族之间,从中华民族文化“三交”视野看,除了重视羌族文化固有的传统,还要看到羌汉融合型文化,看到羌藏融合型文化。无论核心区域还是相关区域,各民族或者说多民族文化均为当今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所不可忽视,这是由中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以上理念,也是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所必有。

中国是多民族国家,在此国度里有五十六个民族共同栖居;四川是多民族四川,在此土地上生活着十多个世居少数民族。“古往今来,多民族色彩绘就了中国版图。五十六个民族的文化既‘和而不同’又‘不同而和’,既‘你中有我’又‘我中有你’,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汇通、融合成中华文化整体。”(李祥林《中华多民族美学研究》前言)诚然,在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内部,首先是以羌族文化为主,与此同时,羌族与该区域内其他各民族的携手合作、协同发展,我觉得还有必要多多强调、多多宣讲。尤其是在今天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大背景下,讲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和现实,以羌族文化作为抓手推进整个文化生态保护区内各民族文化、多民族文化共同发展繁荣,务必站位更高地提到保护区建设工作日程上,制订相关措施,拿出具体办法,落实到实践层面。2021、2023年应邀参加汶川大禹文化论坛,谈到作为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内国家级非遗项目大禹传说时,我皆以“协作”理念谈到首先要携手保护好濒危的羌族文化,同时要努力促进保护区内各民族文化共同繁荣发展,此乃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题中之义。

说明:2023年8月28日,“阿坝州推动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座谈会”在成都九寨沟宾馆举行。本文根据笔者在这次会议上的发言整理、充实而成。

作者:四川大学教授、四川省民俗学会副会长、四川省非遗保护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