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太阳鸟时评:以法治力量保障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2024年07月04日 14:49:59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久泰平 编辑:文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人民日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资产管理、集体经济发展的主体,充分发挥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和作用,是加强乡村治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健全相应法律制度,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奠定良好法治基础的重大举措,对于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以及实现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意义。

准确领会该部法律精神,强化依法保障意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第一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是乡村振兴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同时,国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土地、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扶持措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通过实施该部法律,将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全面提升乡村基层治理能力,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立足实际做好立法衔接,确保法律规范实施。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东风,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架构、产权制度、发展路径、治理结构、农民权益保障等制度设计好,立一部经得起历史检验和农民群众认可的法律,是光荣艰巨的任务。立法是第一步,组织实施好才是关键。近年来,一些农村集体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在推动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比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办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此次全国层面的法律出台后,需要各地结合本地情形,及时进行系统性整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具体规范,增强法律可操作性。

有针对性抓好普法宣传,确保法律顺利施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息息相关,针对一些地方存在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定位模糊、功能混淆的情况,基层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吃透立法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坚持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避免出现因主体定位不清晰而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尤其要面向广大农民,做好普法宣传,扩大普法受众面,让更多农民群众了解、知晓这部法律。特别是群众关注度高的条款,更要逐字逐句掰碎了、讲明白,让农民群众能懂会用、做“法律明白人”。通过实施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多途径探索高质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一定能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作者:久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