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制定出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要举措。
基层,既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是抓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为基层减负,关乎民生福祉、干部作风和抓落实的成效和水平。其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严重束缚了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严重阻碍了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是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党和人民事业繁荣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江苏省扬州市,“喝”运河水长大的黄桃在“红雁直播间”半小时售出150斤;在浙江省湖州市,结合乡村研学、亲子游等项目,后坝村的村集体收入增加不少;在四川省成都市,基层工作人员只需要使用“蓉政通”平台一个账号,即可实现多平台工作;在江西省吉安市,“一表同享”将各部门数据打通共享,用“算力”解放了“人力”等等,随着整治形式主义成果的不断凸显,广大基层干部放开手脚、轻装前行,有了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抓落实、促发展、办实事。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如果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松劲懈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就会卷土重来,甚至演化出“新变种”,不仅让以往纠治成果付诸东流,而且以后纠治起来会更加困难。《若干规定》以为基层减负为落脚点,回应基层干部群众关切与期盼,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整治形式主义,树牢为基层松绑减负、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干导向,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若干规定》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党内法规,要扎实有力推动落地见效。坚持为基层减负与赋能相结合,进一步从严精简文件、精简会议,严防“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杜绝“二传手”现象。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明确基层权、责、利,真正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规范借调干部,防止基层队伍出现“外强中干”现象,让能干事的人在基层干成事。进一步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把基层干部从“满天飞”的工作群中解脱出来。进一步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少些劳民伤财的务虚之功,让示范达标活动真正发挥出示范引领作用。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用好法治标尺,高悬问责利器,凝聚“减负”不是“减责任”“减担当”的思想共识,聚焦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绵绵用力,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持续减掉“私心杂念”、减去“形式留痕”、减轻“思想包袱”,以长效之力保障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在干事创业的大舞台展现新担当、干出新成就。
作者:艾佩韦
四川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