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执法,危害巨大|太阳鸟漫评
2025年09月04日 16:13:51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文骥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我国法律适用的核心原则,是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的基石。可现实里,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却没有好好把握原则,执法不规范、随意性太强的问题时有发生。不少网友忍不住想问:这基层执法到底咋回事儿嘛?
近日,甘肃庆阳市宁县一起因家长质疑校服质量而被行政拘留的案件,引发了舆论广泛讨论。在事实证据不足的情况下,36岁的邓建国被警方以“寻衅滋事”为由行政拘留了足足七天。邓建国因被拘留导致情绪崩溃、夫妻关系破裂(2024年1月离婚)、失去工作,并被诊断为抑郁症。但二审法院最终认定,警方对邓建国的拘留决定,违法。
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2023年9月,邓建国发现儿子学校的校服“货不对板”,在多次沟通无果后,他选择通过抖音发布视频,质疑校服质量并呼吁监管。
面对质疑,校服供应商坐不住了,赶紧报案。但比供应商更着急的,是当地的警方。根据媒体报道,在根本没有好好查证事实的情况下,警方直接就给邓建国扣了个“寻衅滋事”的帽子。但最终,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宁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认定事实证据不足,依法应予以撤销。
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被处罚,难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这些基层执法人员眼里就是句空话?处理案件全靠主观判断,想怎么来就怎么来。这样的随意执法,危害巨大。就说邓建国,好好一个家就这么散了,一个人的人生轨迹也被彻底改变了。这仅仅是一个人的悲剧吗?从社会层面看,执法机关随意处罚公民,长此以往,丢掉的是公信力,破坏的是法治社会的建设。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基层执法作为法治实践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遵循这一原则,切莫让执法过于随意。老百姓们可都盼着基层执法能规规矩矩,这样才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让法治的阳光真正照亮每一个角落。
出品人:雷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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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周牧 楚彦
本期美编:吴鉴桥
本期作者:文骥
(编辑:田莉 责编:崔凤娇 审核:周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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